优化装配化装修工作举措,研究适合装配化装修的招投标模式、招投标示范文本,加快编制相关技术文件等。注重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,推动装配化装修向家庭装修、智能家居延伸。
树立增量与存量市场并重的理念,探索推进以建筑师为主导的全过程设计咨询模式,引导推进保障性住房、公租房、人才房、医院、学校、体育场馆等“建装一体化”建设。探索推广装配化装修综合运营服务商模式。
组织公布一批装配化装修试点企业,梳理确定一批试点项目,探索建立装配化装修项目库、企业库、工人库,发挥试点示范作用。推广各地装配化装修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,总结推广成熟模式。开展装配化装修专题培训。
加快修订浙江省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》,优化评价项目和分值,引导高装配率和装配化装修项目建设。组织开展新标准宣贯培训,严格标准执行。完善规范技术标准体系树状图,补齐建筑工业化标准规范短板。
完善建筑工业化专家委工作机制,印发专家委年度工作清单,指导推进建筑工业化质量提升行动任务清单落地。积极推广应用建筑工业化领域先进、成熟、适用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。
建立健全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、考核评价体系,指导各市建设建筑业现代化产业学院,实现产业学院11市全覆盖。组织举办第二届长三角区域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,加强区域交流,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。
建立装配式建筑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教育机制,组织构件制作工、预埋工、装配工、灌浆工培训考试发证工作。研究支持建筑业企业拥有自有产业工人举措,建立现场带班班组长培训教育机制。
做好《浙江省建筑工业化示范城市、企业、基地和项目认定办法》宣贯工作,组织开展示范的申请、认定、复评工作。加强示范交流推广,发挥引领带动作用。
优化“浙里建造”应用场景,持续完善并开发建设评价认定、示范认定、工作考核,以及产业地图、产业学院、产业工人等模块,发挥实战实效作用。
坚持党建引领,发挥厅建筑工业化领导小组作用,部署推进年度工作。修订建筑工业化考核内容与标准,完善建筑工业化考核指标。完善建筑工业化统计基础数据库和统计指标体系,加强数据分析应用。
建立健全建筑工业化指标、工作、政策、评价“四个体系”,以及问题、任务、责任“三张清单”,细化量化目标举措。建立建筑工业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制度,开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。
开展建筑工业化系统性宣传,定期发表专家观点,宣传建筑工业化特色亮点、经验做法,讲好企业家、先进人物、一线作业人员故事。编印建筑工业化宣传画册、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汇编,营造工作氛围。
来源:浙江建设
供稿:浙江省建管总站